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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的這一年,我面對了2張重大傷病卡,一張是我的母親,一張是我的先生。

因為有這2張重大傷病卡,讓我們家免於面對龐大的醫療費用。

特別是我的先生,他於2/27腦動脈瘤破裂(腦出血),二個月內動了三次開腦手術,在台大住了2個多月,如果沒有這張重大傷病卡,我們家面對的可能是上百萬的醫療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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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我的母親因肺炎住進加護病房22天,引發敗血症,最終離開我們。因她使用呼吸器連續超過21天,符合重大傷病卡的資格,醫療費也是獲得減免,我們只需付掛號費及自費項目。
 
在美國,看個感冒,醫生的診斷費就要台幣三千元左右,拿個藥,又要台幣三千元左右。相較之下,台灣的健保真是德政。
 
雖說是德政,但重大傷病卡跟所有政府的補助一樣, 都是你不主動申請,健保局也不會主動發給你。
 
而申請的關鍵很簡單,只要符合症狀就能申請。除了第20類急性腦血管疾病(腦中風)發作後一個月內治療期, 早產兒出生後三個月內因神經、肌肉、骨骼、心肺(含支氣管)等併發症住院期間,由醫師直接認定,其他類都要申請。所要準備的資料也不複雜,醫院也可代為送件,非常便民,是屬於容易申請的補助!
 
【什麼樣的病人可以申請重大傷病卡呢? 】  
 
只要參加全民健保,不只罹患癌症、中風、洗腎等這類影響生活重大疾病的病人能申請。
像失智症 、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 、職業病等等,再加上罕見疾病共計三十大類,只要符合其中一項都能申請。
 
重大傷病卡-醫生說明圖.jpg

重大傷病卡的項目實在很多,受限於篇幅,我把比較常見的項目做成附表,謹供參考完整內容,請搜尋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/重大傷病專區

重大傷病項目及其證明有效期限.jpg

【一個人不限只能申請一張重大傷病卡】

譬如說,我先生因腦動脈瘤破裂(腦出血)住院,又使用呼吸器連續超過21天,那麼就可以申請兩張重大傷病卡。
 
【重大傷病卡的功用是什麼 】
 
重大傷病卡最大的幫助就是免付醫療費中的【部分負擔費用】!只要付掛號費、自費項目就好囉(醫療費=掛號費+自行負擔部分+自費項目)
 
【部分負擔有那些?】
 
一、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二、門診藥品部分負擔
三、住院部分負擔
四、門診復健(含中醫傷科)部分負擔
 
【何種情況才能減免部份負擔呢?】
 
何種情況才可享有免部份負擔.jpg
 
不過要提醒您譬如說一位洗腎病患,因感冒看病,因為和洗腎沒有直接的相關性,病患還是必須自付部分負擔的費用;當然這部分的認定仍需要醫師的專業判定。
 
【無法減免項目】
 
●掛號費
●病房差額費用
●自費項目
●住院時的伙食費
●衛生用品等以上非健保給付範圍的項目,都無法享有減免優惠。
 
又或者持有重大傷病卡的病人,因長期吃阿斯匹靈,造成副作用胃痛、又去看了腸胃科,這樣也可以算跟重大傷病有關嗎?可以減免嗎?
像這種「醫藥費到底跟重大傷病有沒有關、可不可以減免」的問題,您現在不需要再煩惱了!
 
重大傷病卡-健保卞註記.jpg
 
【如何申請?】

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,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的重大傷病時,可檢具下列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,向健保各分區業務組申請重大傷病證明。
或可以洽詢醫院有無代辦,也可委託醫院代為申請:

●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
●特約醫院、診所開立30日內之診斷證明書
●身分證明文件(正反面影本,兒童得以戶口名簿代替)。現場臨櫃申請者,要盡量攜帶健保IC卡。
●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。
 
 
【什麼時候才會生效?】
 
除非申請後不符資格外,健保署受理日就是生效日。生效日落在住院期間,該次住院期間就適用免自行負擔。出院後才經檢驗、診斷、申請核發證明獲准,也可以適用。
 
【重大傷病期間內可申請的補助-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】
 
1、學生或父母符合重大傷病標準者,每戶核給新台幣2萬元

2、適用對象:各級學校(含進修學校)在學學生與幼兒園幼兒皆可提出申請,但不包括大學校院碩士班、博士班、空中進修學院與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、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,或年齡滿25歲之學生。

3、請注意,急性腦血管疾病(蜘蛛膜下腔出血、腦內出血、腦梗塞、其他腦血管疾病),因為是由醫師逕行認定,家屬不會收到「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」,僅需檢附「醫院診斷證明」即可;申請期限以「住院日」三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
根據衞福部健保署統計,截至今年八月重大傷病有效領證數為超過94萬件,平均每25人就有人領有重大傷病卡。

由於重大傷病的高額醫療支出將嚴重衝擊家庭經濟,您也可以將此篇文章轉發給可能需要的親友,讓他們了解相關的規定,保護自己的家庭。

但最好的方式還是將自己的身體照顧好,不要領用這張卡。

祝福各位健康平安!

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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